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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9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8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人,2024年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五)我校除工商管理(125100)及公共管理(125200)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所有一级授权博士学位点均可接收直博生(包括081900矿业工程、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082700 核科学与技术、100100基础医学、100200临床医学)。请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六)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否则,由此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正确的专业型和学术型专业代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00,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代码100200),以免报错专业。第四条 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0名,具体指标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招生专业分布情况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上线情况综合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第五条 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4年共有4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为085900资源与环境、105400护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南华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南华大学,具体学费标准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不能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原则上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第六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一)网上报名: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考我校的考生,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必须在2023年11月3日前将个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nhdxyzb@163.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7.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9.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缴纳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或在网上确认时缴纳,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和准考。(二)网上确认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的公告以了解网上确认时间和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5.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的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七条 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24年9月。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八条 初试及复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12 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 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详细具体考试时间、科目、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复试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以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网站公告为准。第九条 体格检查体检时间: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第十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一条 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学习年限),具体学费及奖助政策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和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十三条 注意事项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2.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统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具体见研招网通知。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提供往年真题,考试内容范围参照公布的考试大纲。4.我校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前置专业及学历要求具体见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中的“备注”,各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平台条件及导师情况详见南华大学各学院网页。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6.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监督及联系办法单位代码:10555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21001)研招办电话:0734-8282310   联系人:胡老师   邹老师监督电话:0734-8281591(纪委)网站:https://yjs.usc.edu.cn/E-mail: nhdxyzb@163.com 欢迎报考南华大学!南华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26个)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19个)0101  哲学0202  应用经济学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0502  外国语言文学0701  数学0703  化学0710  生物学0802  机械工程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0814  土木工程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9  矿业工程★0827  核科学与技术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3  城乡规划学0835  软件工程★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1001  基础医学★1002  临床医学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7  药学1009  特种医学1011  护理学1202  工商管理学1204  公共管理学1403 设计学0251  金融0252  应用统计0351  法律0551  翻译0854 电子信息0855  机械0856  材料与化工0857  资源与环境0858  能源动力0859  土木水利0860  生物与医药1051  临床医学1053  公共卫生1054  护理1055  药学1251  工商管理1252  公共管理1253  会计1357 设计注:标注★的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均接收直博生。附件【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df】已下载81340次 
2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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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南华临床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了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报南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六)针对现场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复试过程中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要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复试工作实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订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二)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落实疫情防控、突发健康事件、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电、网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三)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四)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远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五)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三、复试基本条件(一)我院其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含调剂)分数线:总分比国家A类地区控制线降低20分,单科比国家控制线降低5分。(三)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的考生,请考生在复试3天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招生办进行审核。(四)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在开学报到时提供二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到我院。(五)复试名单确定我院临床医学100200、105100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将一志愿复试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我院官网。四、复试方式(一)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二)我院将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复试所需场地安排、清洁消毒等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三)提前做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规则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考生的第一志愿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同于我校招生简章中发布的考试科目,我院(学位点)根据本学科(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各科目命题的相同或相似性,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选拔规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3.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研招网调剂系统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可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2.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我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4.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根据我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六、复试时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4月6日开通,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6日-4月24日,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情况及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再做相关安排。七、复试流程(一)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我院要求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前,考生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我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我院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1.准考证。2.居民身份证。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中1、2、4、9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可视情况给予缓交。(二)加分资格审查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等项目考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3天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招生办进行审核。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三)心理健康测试复试2天前,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2023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或QQ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考生编号(15位)。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四)体检我院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五)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复试前通过银行或手机银行app汇款至南华大学(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户名:南华大学        账号:43001510064050005899开户行:建行衡阳石鼓支行转账汇款时在备注中注明:复试费+姓名+报考专业(简称),因备注的字数有限,可简短备注,如:复试费张**临床。考生缴费凭证提交各学院存档。我院审核复试考生的缴费情况,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南华大学不予退费。八、复试内容与成绩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复试具体内容包括:(一)专业笔试(20%):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专业命题。临床医学专业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组织专业课考试。(二)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30%):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范围为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项目。(三)综合面试(50%):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和表达礼仪等。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九、计划招生人数2023年南华临床学院研究生专硕招生指标分配序号招生科别主要专业(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专业领域代码计划专硕招生1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42内科学肿瘤学105113100224心血内科105125100216呼吸内科105117急诊医学105118重症医学105119内分泌1051210消化内科1051711感染病学1051112全科医学全科医学1051213神经病学神经病学10517141002215骨外科学显微外科学/手外科学1051216骨外科学1051517运动医学1051118脊柱外科1051519外科学神经外科1051220胃肠外科1051621肝胆外科1051522泌尿外科1051223麻醉学麻醉学1051624放射影像学放射影像学1051225超声医学超声医学1051326眼科学眼科学10511 十、拟录取(一)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在拟录取公示开始一周内向学校提交。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3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六)公示    我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十一、一志愿复试考生院内方向调整(一)一志愿复试考生院内方向调整后考生复试时间:一志愿第一批次复试完成后2-4天(具体另行通知)。(二)院内调整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上线,经第一志愿第一批次复试,复试成绩及格(复试加权成绩60分及以上),但因专业招生指标限制而落选考生。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再进行院内方向调整。(三)院内调整流程:1.根据报考我院各专业第一志愿一批次上线人数情况及相应专业拟招生人数,在医院官方网站发布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2.经第一志愿第一批次复试,复试成绩及格,但因专业招生指标限制而落选考生,可自愿申请调整到上线人数不足专业再次参加一志愿第二批次复试。申请调整的考生需要填写《院内调整申请表》,报医院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审核确定复试专业。(四)院内调整注意事项: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专业代码105100),只能调整到专业学位,不能调整为学术学位;同样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专业代码100200)只能调整学术学位。2.调整申请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需按照调整研究方向参加复试。3. 调整的考生仍需参加差额复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十二、日程安排3月27日-4月5日,我院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4月6日-24日,我院组织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录取工作;5月下旬,将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6月中下旬,学校研招办发出录取通知书;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复试日程安排。十三、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院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我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23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十四、复核复审    我院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十五、特别说明(一)学校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我院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我院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二)我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招办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四)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五)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3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六)我院2023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七)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八)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九)凡涉及到2023年硕士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本年度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南华临床学院。                                          南华大学南华临床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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